根据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汕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》(汕府办函〔2016〕90号)和市水务局《关于印发<汕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7年度考核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汕市水资〔2018〕188号)精神和要求,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市教育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、市环境保护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农业局、市统计局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,组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,代表市政府对各区(县)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考核。经市人民政府审定,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:
2017年度,各区(县)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成效基础上,加大了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力度,从各级党政领导重视,工作措施落实,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加强。全市用水总量为10.9亿立方米,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46万立方米/万元(较2015年下降17.2%),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4万立方米/万元(较2015年下降22.2%),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.5123,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3.8%,各项指标均基本持平或优于上年,均在年度控制目标范围内。
考核工作组对各区县2017年度目标完成、制度建设、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形成考核结果。按考核等次划分,7个区县均为合格以上,其中金平区、龙湖区、濠江区、澄海区、南澳县考核等次评定为良好,良好等次区县较上年多,总体考核情况较上年好。同时,考核中也发现各区县存在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偏低,河流水资源保护基础工作仍不扎实、节水型社会建设不够深入、入河排污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、水资源管理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。
各区县政府要继续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坚持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,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,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,优化水资源配置,降低水资源开发强度,努力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,不断提升我市水资源安全保障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。
2018年12月29日